广大市民朋友:
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全力维护瑞丽市泼水节期间道路交通秩序,营造安全、祥和的节日氛围,鉴于货车、拖拉机、载货三轮摩托车、三轮电动车属载货专用车辆,无客运载人安全防护设施,违法载人出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结合4月10日至4月12日泼水节活动安排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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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任何单位、个人使用货车、拖拉机、载货三轮摩托车、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,参与泼水节游玩、出行等各类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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泼水节活动期间,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全面启动视频监控巡查、路面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管控,对上述车辆违法载人行为全程抓拍取证,依法从严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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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处罚标准(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):
(一)驾驶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的,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,驾驶证记3分;
(二)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的,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;
(三)驾驶载货三轮摩托车、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、超员载人的,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;
(四)以暴力、威胁等方式阻碍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依法从重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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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主动拒绝乘坐上述载货车辆,不参与、不纵容违法载人泼水行为。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违法线索,举报电话:0692-110。
特此通告。
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6年4月3日
来源:瑞丽警方
编辑:刘正谷
审核:闫艾